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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及时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18-12-16 07: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在南宁市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暨全国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军、总工程师孙学军,省普查办全体人员、省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土壤详查工作负责同志及有关技术单位负责同志在省级分会场参会,全省各市、县、区相关负责领导与技术人员,在181个市县级分会场参会,总计2219人参加了此次视频会议。

赵军副厅长、孙学军总工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结束后,我省随即召开协调会,并由赵军副厅长进行了专题调度,及时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讲话精神。

河北省省级分会场

各市分会场

  协调会上,赵军副厅长总结了我省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完成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河北省现已完成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及入网工作,下一步应加强质量核查把控,通过核查再审核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并对各级普查单位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贯彻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贯彻落实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二要做好梳理总结,提升工作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入户调查工作,认真分析上一阶段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三要做好协调配合,强化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抓好质量自审、自查及质量核查,并与成员单位之间做好协调配合,强化质量控制,全力做好入户调查的整改完善。四要做好提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核定、评估、发布等工作节点提前做好工作计划,按时保质高标准的完成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

  下一阶段,河北省将继续坚持真、准、全的数据质量原则,守护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生命线,高质量完成普查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工作,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评估、建库及成果发布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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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生态环境部在南宁市召开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暨全国土壤污染详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军、总工程师孙学军,省普查办全体人员、省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级土壤详查工作负责同志及有关技术单位负责同志在省级分会场参会,全省各市、县、区相关负责领导与技术人员,在181个市县级分会场参会,总计2219人参加了此次视频会议。

赵军副厅长、孙学军总工及相关工作负责同志参会

  会议结束后,我省随即召开协调会,并由赵军副厅长进行了专题调度,及时贯彻落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及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讲话精神。

河北省省级分会场

各市分会场

  协调会上,赵军副厅长总结了我省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完成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强调,河北省现已完成普查数据采集、审核及入网工作,下一步应加强质量核查把控,通过核查再审核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并对各级普查单位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贯彻会议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贯彻落实数据质量是普查工作的生命线的理念,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二要做好梳理总结,提升工作水平。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梳理总结入户调查工作,认真分析上一阶段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改,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三要做好协调配合,强化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抓好质量自审、自查及质量核查,并与成员单位之间做好协调配合,强化质量控制,全力做好入户调查的整改完善。四要做好提前谋划,按时保质完成。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核定、评估、发布等工作节点提前做好工作计划,按时保质高标准的完成我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任务。

  下一阶段,河北省将继续坚持真、准、全的数据质量原则,守护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生命线,高质量完成普查数据审核和质量核查工作,为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评估、建库及成果发布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