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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新车环保一致性达标核查培训会在唐山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17-11-24 18:48 信息来源:大气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保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的要求,从源头管控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在生产、销售环节强化对新车环保一致性管理,2017年11月23日河北省环保厅委托唐山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河北省新车环保一致性达标核查培训会”。省厅殷广平副厅长、大气处高雷更处长,国家环保部大气司崔明明同志、环保部机动车监控中心刘嘉同志参加了会议,各市(含定州、辛集)机动车污染防治主管局长、科处长,唐山市各县区主管局长参加了培训。

会议邀请了天津市环保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就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法规及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清单核查、机动车相关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进行了培训。

会上,殷广平副厅长强调了机动车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了我省在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方面的不足,要求各地市(含定州、辛集)要强力推进,切实将各项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崔明明同志对我国现阶段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了介绍,并对河北的工作进行了肯定。高雷更处长对下一阶段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的具体要求。会后,省内各地级市(含定州、辛集)主管局长对《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制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

本次会议的召开提高了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为我省今后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管理核查工作夯实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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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环保部《关于开展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告》(国环规大气〔2016〕3号)的要求,从源头管控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在生产、销售环节强化对新车环保一致性管理,2017年11月23日河北省环保厅委托唐山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河北省新车环保一致性达标核查培训会”。省厅殷广平副厅长、大气处高雷更处长,国家环保部大气司崔明明同志、环保部机动车监控中心刘嘉同志参加了会议,各市(含定州、辛集)机动车污染防治主管局长、科处长,唐山市各县区主管局长参加了培训。

会议邀请了天津市环保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专家就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标准法规及机动车环保信息公开清单核查、机动车相关污染治理技术指南进行了培训。

会上,殷广平副厅长强调了机动车环境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指出了我省在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方面的不足,要求各地市(含定州、辛集)要强力推进,切实将各项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崔明明同志对我国现阶段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方面取得的成果进行了介绍,并对河北的工作进行了肯定。高雷更处长对下一阶段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的具体要求。会后,省内各地级市(含定州、辛集)主管局长对《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制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进行了讨论。

本次会议的召开提高了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为我省今后开展机动车环保达标管理核查工作夯实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