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省厅动态

驻点督察第五组(邢台):坚持四个结合 严肃认真抓好专项督察工作

发布日期:2017-10-07 11:13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10月1日下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驻点督察第五组入驻邢台后,利用2个小时时间,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督什么、怎么查进行了提示性培训,对督察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督察五天来,邢台督导组全体人员勇于担当、严督细查、方法多样,高标准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截止到10月5日,共发现问题73个,已全部交办当地政府整改落实。

    邢台组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邢台市“1+5+3”一揽子文件、《紧急通知》、《国庆节期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第五督察组(邢台)督察方案》印发至人手一份,梳理了有关县(区)中央环保督察、环保部强化督察、环保部专项巡查和省级环境保护监察督察发现的问题,总结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督察要点》,归纳了8个类型36项督察要点,印发各组,使督察工作内容清、方向明,较好解决了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督察中坚持四个结合,即驻点督察与机动巡视相结合,五个专项督察小组分别驻临城县、南和县、桥西区、桥东区和开发区进行督察,机动巡视组在完成资料汇总的基础上,对5个督察小组进行现场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对任县、内丘县和邢台县开展了机动巡查;总结经验与查找问题相结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查找问题作为重点,促进整改落实。同时注意总结推广各县大气污染治理成功做法,相互学习促进;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在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污染点位的基础上,对已经停产但可能存在夜间生产的企业、餐饮服务网点开展夜查;督察交办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在督查中被发现的问题,立即交办当地政府,采取回头看的办法,督导当地政府整改到位。目前,邢台督察组正在组织对督导中发现的因失职失责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或重大问题进行梳理,做好补充调查等工作,适时按照量化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使督察过程真正成为压力传导过程,变为整改落实的过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省厅动态

    10月1日下午,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驻点督察第五组入驻邢台后,利用2个小时时间,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督什么、怎么查进行了提示性培训,对督察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督察五天来,邢台督导组全体人员勇于担当、严督细查、方法多样,高标准开展了专项督查工作。截止到10月5日,共发现问题73个,已全部交办当地政府整改落实。

    邢台组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试行)》、邢台市“1+5+3”一揽子文件、《紧急通知》、《国庆节期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第五督察组(邢台)督察方案》印发至人手一份,梳理了有关县(区)中央环保督察、环保部强化督察、环保部专项巡查和省级环境保护监察督察发现的问题,总结了《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督察要点》,归纳了8个类型36项督察要点,印发各组,使督察工作内容清、方向明,较好解决了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

    督察中坚持四个结合,即驻点督察与机动巡视相结合,五个专项督察小组分别驻临城县、南和县、桥西区、桥东区和开发区进行督察,机动巡视组在完成资料汇总的基础上,对5个督察小组进行现场指导,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对任县、内丘县和邢台县开展了机动巡查;总结经验与查找问题相结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查找问题作为重点,促进整改落实。同时注意总结推广各县大气污染治理成功做法,相互学习促进;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在走访座谈、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污染点位的基础上,对已经停产但可能存在夜间生产的企业、餐饮服务网点开展夜查;督察交办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在督查中被发现的问题,立即交办当地政府,采取回头看的办法,督导当地政府整改到位。目前,邢台督察组正在组织对督导中发现的因失职失责导致工作推进不力的或重大问题进行梳理,做好补充调查等工作,适时按照量化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使督察过程真正成为压力传导过程,变为整改落实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