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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督导组以“严查”促“整改”细查环境隐患问题

发布日期:2017-10-04 14:51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全省环境执法检查“危险废物”专项督导组,今天已进入第4天督查工作。10月1日至3日,4个督查分组,已抽查保定、沧州、秦皇岛、邯郸4个市21个县(市、区)33家涉危险废物企业(产废单位20家、危废经营单位13家),已发现环境管理和相关环境隐患问题104个 

  此次“危废”督导重点,主要是集中排查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贮存量大、转移和处置任务重的重点区域(县、区)、重点企业、重点节点的环境安全防控措施保障,以及之前省级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从前3天督导组发现的环境问题情况看,一些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差、执行环保法规制度不严格、生产经营环境管理薄弱、重点部位节点的环境安全保障措施不坚固。其中,现场管理,如危物标不规范贮存场地“三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占43%;环保制度、档案管理不健全的,占37%;生产运行情况与环评批复不符的,占8%;其他,如产废企业与危险处置企业签订合同不及时不规范、缺少针对危废事故的应急演练、环境监测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占20%。 

  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市、县落实省政府部署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雷霆行动”工作有差距,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有缺位,对辖区环境问题隐患排查不彻底,督促解决环境问题措施不力,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验收标准不高等。 

  对问题企业,督导组现场当即提出整改要求,并将问题清单当天移交当地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继续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和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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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环境执法检查“危险废物”专项督导组,今天已进入第4天督查工作。10月1日至3日,4个督查分组,已抽查保定、沧州、秦皇岛、邯郸4个市21个县(市、区)33家涉危险废物企业(产废单位20家、危废经营单位13家),已发现环境管理和相关环境隐患问题104个 

  此次“危废”督导重点,主要是集中排查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贮存量大、转移和处置任务重的重点区域(县、区)、重点企业、重点节点的环境安全防控措施保障,以及之前省级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从前3天督导组发现的环境问题情况看,一些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差、执行环保法规制度不严格、生产经营环境管理薄弱、重点部位节点的环境安全保障措施不坚固。其中,现场管理,如危物标不规范贮存场地“三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占43%;环保制度、档案管理不健全的,占37%;生产运行情况与环评批复不符的,占8%;其他,如产废企业与危险处置企业签订合同不及时不规范、缺少针对危废事故的应急演练、环境监测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占20%。 

  分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市、县落实省政府部署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雷霆行动”工作有差距,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有缺位,对辖区环境问题隐患排查不彻底,督促解决环境问题措施不力,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验收标准不高等。 

  对问题企业,督导组现场当即提出整改要求,并将问题清单当天移交当地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继续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和督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