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省厅动态

2017在浓霾中到来 河北环保在无眠中跨年

发布日期:2017-01-02 17:10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直各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应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冀气领办〔2017〕1号),要求各省直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坚持白天晚上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管,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做到“零容忍”。  
    2017年1月1日,省环保厅杨智明副厅长深入一线车间,现场核查了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停炉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了解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实际发电和供热负荷,“以热定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等情况。张桂生副巡视员带队对保定市徐水区双帆蓄电池有限公司、美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1月1日,省环保厅督查组共检查企业工地20家,发现问题3个,同时配合环境保护部督查组检查发现问题7个,对检查出的问题均由省级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并责成当地政府立即整改。
  全省级各各部门累计出动督查人员17622人次,出动车辆5998余台次(含警车1600台次),检查工业企业10446家次,住建部门检查施工工地376家次,交通部门设置检查点1500余个。发现环境问题205起,交通部门现场处罚闯限车辆200余辆,电子抓拍9000余辆次。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均能坚持立行立改,对顶风作案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处罚。
  启动预警情况:
  沧州12月16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衡水12月29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廊坊12月9日15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秦皇岛12月30日15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唐山12月29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定州和辛集市12月29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省厅动态

为进一步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省直各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12月31日重污染天气应对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的紧急通知》(冀气领办〔2017〕1号),要求各省直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应急响应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坚持白天晚上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管,对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做到“零容忍”。  
    2017年1月1日,省环保厅杨智明副厅长深入一线车间,现场核查了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停炉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了解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实际发电和供热负荷,“以热定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等情况。张桂生副巡视员带队对保定市徐水区双帆蓄电池有限公司、美伦有色金属有限公司等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1月1日,省环保厅督查组共检查企业工地20家,发现问题3个,同时配合环境保护部督查组检查发现问题7个,对检查出的问题均由省级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并责成当地政府立即整改。
  全省级各各部门累计出动督查人员17622人次,出动车辆5998余台次(含警车1600台次),检查工业企业10446家次,住建部门检查施工工地376家次,交通部门设置检查点1500余个。发现环境问题205起,交通部门现场处罚闯限车辆200余辆,电子抓拍9000余辆次。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市均能坚持立行立改,对顶风作案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处罚。
  启动预警情况:
  沧州12月16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衡水12月29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廊坊12月9日15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秦皇岛12月30日15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唐山12月29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定州和辛集市12月29日2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