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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解读暨考核工作部署会议

发布日期:2016-12-29 17:17 信息来源:水生态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迎考工作,12月27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解读暨考核工作部署会议。会议邀请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水部主任王东研究员,从总体原则、指标体系、评分方法、考核步骤等方面,就《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做了深入解读,并就如何编写自查报告、建立台账等工作进行了讲解和座谈答疑。考核中重点任务牵头的省科技厅、工信厅、国土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卫计委等厅局负责《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的同志,各市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处)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监测工作人员,以及省环保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工作的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传达了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并对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迎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和“谁牵头、谁考核、谁报告”的原则,对本部门、本辖区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整理相关台账,2017年1月5日前务必将《自查报告》报省水办。

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孙京敏传达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水部主任王东研究员解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

 

省有关部门负责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代表出席 

 

省环保厅各处室及各市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代表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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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动态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迎考工作,12月27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解读暨考核工作部署会议。会议邀请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水部主任王东研究员,从总体原则、指标体系、评分方法、考核步骤等方面,就《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做了深入解读,并就如何编写自查报告、建立台账等工作进行了讲解和座谈答疑。考核中重点任务牵头的省科技厅、工信厅、国土厅、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卫计委等厅局负责《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的同志,各市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处)长和相关工作人员、监测工作人员,以及省环保厅相关处室单位负责《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工作的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传达了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并对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迎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相关要求和“谁牵头、谁考核、谁报告”的原则,对本部门、本辖区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整理相关台账,2017年1月5日前务必将《自查报告》报省水办。

省环保厅水环境管理处处长孙京敏传达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工作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水部主任王东研究员解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规定》

 

省有关部门负责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代表出席 

 

省环保厅各处室及各市环保局负责水污染防治工作相关代表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