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钢铁企业、社会组织、公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草拟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钢铁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根据国家有关立法、重大政策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在已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环保局、部分钢铁企业等参加的听取意见会议的基础上,现草拟完成了《关于河北省钢铁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报批稿20160606)》,拟上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发布。现发布此函告,予以公示,并再次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6年6月13日前反馈省环保厅,电子版发邮箱。
联 系 人:省环保厅科技处 韩 珊 李红彦
电 话:0311-87801297(兼传真) 87908572
附件: 关于河北省钢铁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报批稿20160606)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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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关于河北省钢铁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进行公示和听取意见的函
来源: 时间:2016-06-07
各有关钢铁企业、社会组织、公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草拟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河北省钢铁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根据国家有关立法、重大政策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厅在已召开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环保局、部分钢铁企业等参加的听取意见会议的基础上,现草拟完成了《关于河北省钢铁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报批稿20160606)》,拟上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发布。现发布此函告,予以公示,并再次听取社会各界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于2016年6月13日前反馈省环保厅,电子版发邮箱。
联 系 人:省环保厅科技处 韩 珊 李红彦
电 话:0311-87801297(兼传真) 87908572
附件: 关于河北省钢铁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报批稿20160606)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