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便民服务措施
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方便企业办事和群众查询。
二、实行一次性补正告知。在业务审核时,对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性补正告知。
三、打造快捷“绿色通道”。对国家、省重大战略支撑工程、重大民生工程、央企入冀战略合作项目等重点项目,实行专项受理、即到即转、快速审核,高效办理,办完即送,全程提供零障碍服务。
四、改革审批流程。对建设项目总量核定与环评审查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间。对无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取消总量确认环节。对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在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平面布局等发生变更时,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指标的,不再进行总量确认。
五、调减审批内容。电力企业排污许可证年度核查使用国(省)控重点企业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或环保电价审核数据,取消原核查前的现场监测。新建项目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由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代替。
六、推行网上远程申报。2014年底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远程申报。
七、方便企业选找环评单位。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具有资质环评单位信息,方便企业选择合适单位编制环评报告。
八、拓展服务范围。对不方便到服务大厅领取批文证件的企业、个人,经委托后办理邮寄送达业务;在厅门户网上公开公休日值班电话,拨打电话即可到服务大厅领取批文证件;服务大厅免费提供办事指南手册,便于企业和群众咨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便民服务措施
来源: 时间:2014-08-27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便民服务措施
一、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在厅门户网站上公开,方便企业办事和群众查询。
二、实行一次性补正告知。在业务审核时,对文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性补正告知。
三、打造快捷“绿色通道”。对国家、省重大战略支撑工程、重大民生工程、央企入冀战略合作项目等重点项目,实行专项受理、即到即转、快速审核,高效办理,办完即送,全程提供零障碍服务。
四、改革审批流程。对建设项目总量核定与环评审查实行并联审批,缩短审批时间。对无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取消总量确认环节。对已取得环评批复的建设项目,在生产工艺、环保措施、平面布局等发生变更时,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未超过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指标的,不再进行总量确认。
五、调减审批内容。电力企业排污许可证年度核查使用国(省)控重点企业季度监督性监测报告或环保电价审核数据,取消原核查前的现场监测。新建项目排污许可证监测报告由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代替。
六、推行网上远程申报。2014年底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远程申报。
七、方便企业选找环评单位。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具有资质环评单位信息,方便企业选择合适单位编制环评报告。
八、拓展服务范围。对不方便到服务大厅领取批文证件的企业、个人,经委托后办理邮寄送达业务;在厅门户网上公开公休日值班电话,拨打电话即可到服务大厅领取批文证件;服务大厅免费提供办事指南手册,便于企业和群众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