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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优化行政审批 推动工作提速提质提效

发布日期:2014-04-16 14:28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近日出台一系列有力措施,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对我厅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关规定和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结合现有审批权限,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进行环评审批分ABC三类管理。A类项目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敏感程度高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处务会、项目审委会和厅务会审议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B类项目属于污染较重、环境敏感程度较高的建设项目,项目经处务会、项目审委会审议通过后,批复文件报主管厅领导审批;C类项目属于污染较轻,环境敏感程度较低的建设项目,项目经处务会审议通过并征求有关处室意见批复文件报主管厅领导审批。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后,可以有效地缩短污染轻、环境敏感程度较低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更好地对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敏感程度的建设项目进行把关审核。二是委托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流程进行了修改、补充。明确了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目录续延申请的委托单位由省环保部门会同申请单位所在设区市(省直管县)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召开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处务会议集体研究后拟定书面报告和委托文件,上报主管厅领导审定,不再上厅专题会议审定。同时明确并公开了变更备案申请的办理流程终止委托申请的办理流程申请单位提供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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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近日出台一系列有力措施,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一是对我厅负责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分类管理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有关规定和省政府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结合现有审批权限,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进行环评审批分ABC三类管理。A类项目属于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敏感程度高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处务会、项目审委会和厅务会审议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B类项目属于污染较重、环境敏感程度较高的建设项目,项目经处务会、项目审委会审议通过后,批复文件报主管厅领导审批;C类项目属于污染较轻,环境敏感程度较低的建设项目,项目经处务会审议通过并征求有关处室意见批复文件报主管厅领导审批。项目实施分类管理后,可以有效地缩短污染轻、环境敏感程度较低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限,更好地对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敏感程度的建设项目进行把关审核。二是委托对机动车尾气检测管理流程进行了修改、补充。明确了申请单位提供的材料目录续延申请的委托单位由省环保部门会同申请单位所在设区市(省直管县)环保部门进行现场审核召开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处务会议集体研究后拟定书面报告和委托文件,上报主管厅领导审定,不再上厅专题会议审定。同时明确并公开了变更备案申请的办理流程终止委托申请的办理流程申请单位提供便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