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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两高”司法解释培训班在石召开

发布日期:2013-11-12 16:15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13年11月7、8日,在石家庄河北国源宾馆,由河北省环保厅和河北省公安厅主办、河北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和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的全省“两高”司法解释培训班。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广平到会致开幕词、河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冯帆作了总结发言。全省各设区市、省管县环保局、公安局主管局长,法规处(科)长、监察支队长、环境安全保卫支(大)队长及业务骨干,省环保厅机关有关处室,环监局、督查中心、固废管理中心等单位,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全体人员,共约15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喻海松博士详细讲解了《“两高”司法解释内容及适用》;邀请环保部政法司法规处处长王炜《环保部门对环境犯罪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邀请了河北省环保厅总量处处长张桂生讲解《我省重点污染源分布区域、特点与环境监管重点》;邀请了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副大队长李绪金讲解《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技战法;邀请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丁仕辉讲解了《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侦查实务》。另外,培训班特意安排了省环保厅法律顾问、省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主任马倍战讲解《环境渎职犯罪及风险防范》。

本次培训是在全省公安机关相继成立环境安全保卫队伍后,由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组织举办,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既有统一授课讲解,又有分组专业培训;既传授法律理念原理,又贴近实际讲解实战技巧,受到了全体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应当说,在适用“两高”司法解释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河北省的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广平讲话

 

河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冯帆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喻海松博士授课

 

环保部政法司法规处处长王炜授课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丁仕辉授课

 

省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主任马倍战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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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动态

2013年11月7、8日,在石家庄河北国源宾馆,由河北省环保厅和河北省公安厅主办、河北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和河北马倍战律师事务所具体承办的全省“两高”司法解释培训班。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广平到会致开幕词、河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冯帆作了总结发言。全省各设区市、省管县环保局、公安局主管局长,法规处(科)长、监察支队长、环境安全保卫支(大)队长及业务骨干,省环保厅机关有关处室,环监局、督查中心、固废管理中心等单位,省公安厅环境安全保卫总队全体人员,共约15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喻海松博士详细讲解了《“两高”司法解释内容及适用》;邀请环保部政法司法规处处长王炜《环保部门对环境犯罪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邀请了河北省环保厅总量处处长张桂生讲解《我省重点污染源分布区域、特点与环境监管重点》;邀请了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副大队长李绪金讲解《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技战法;邀请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丁仕辉讲解了《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侦查实务》。另外,培训班特意安排了省环保厅法律顾问、省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主任马倍战讲解《环境渎职犯罪及风险防范》。

本次培训是在全省公安机关相继成立环境安全保卫队伍后,由省环保厅、省公安厅联合组织举办,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既有统一授课讲解,又有分组专业培训;既传授法律理念原理,又贴近实际讲解实战技巧,受到了全体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应当说,在适用“两高”司法解释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方面,河北省的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广平讲话

 

河北省公安厅副巡视员冯帆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喻海松博士授课

 

环保部政法司法规处处长王炜授课

 

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丁仕辉授课

 

省环保联合会环境权益保护中心主任马倍战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