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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召开“查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行动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3-05-15 19:37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513,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殷广平副厅长向媒体通报了全省“查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行动的督导结果,决定对21起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22起案件实施限期整改,对11起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对4起案件移送省监察厅。省环监局、政法处、污防处、省环保宣教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及“三查”督导组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

  殷广平介绍,全省21起被挂牌督办的案件中,涉及的企业包括钢铁、选矿、服装、化工等行业。违法事实中,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或擅自停运所占比例较大;其次还有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而违法生产的;此外,违法事实还包括利用渗坑、暗管等进行排放。22起被限期整改的环境违法案件,涉及化工、矿业、造纸、硝染、陶瓷等行业。其违法事实包括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水利用渗坑排放、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生产、工艺落后、危险废物没有按规定处置等。实施行政处罚的11起案件,涉及我省11个设区市,违反危废管理规定的有4起,未执行“三同时”的有4起,此外,还有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情况。

  殷广平介绍,集中整治排污企业,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个别市县思想重视不够,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小型企业违法生产,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防范不到位;污染排查不到位,底数不清等问题。根据环保部要求,我省将组织开展渗坑排放工业废水企业集中整治行动,计划5月底前查清各设区市各类正在或曾经受纳工业废水的坑、池、塘、井的底数,妥善处置渗坑内污水,并完成渗坑周边环境的监测,制定渗坑修复计划;限期完成渗坑修复工作。同时,为推进环境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我省将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属地环境监管责任,特别是明确乡()政府的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建立责任制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并加大科技、智能化监管力度,扩大在线监控企业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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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3,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殷广平副厅长向媒体通报了全省“查非法排污、超标排污、恶意排污”行动的督导结果,决定对21起案件实施挂牌督办,对22起案件实施限期整改,对11起案件实施行政处罚,对4起案件移送省监察厅。省环监局、政法处、污防处、省环保宣教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及“三查”督导组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

  殷广平介绍,全省21起被挂牌督办的案件中,涉及的企业包括钢铁、选矿、服装、化工等行业。违法事实中,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或擅自停运所占比例较大;其次还有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未经环保部门验收而违法生产的;此外,违法事实还包括利用渗坑、暗管等进行排放。22起被限期整改的环境违法案件,涉及化工、矿业、造纸、硝染、陶瓷等行业。其违法事实包括除尘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水利用渗坑排放、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生产、工艺落后、危险废物没有按规定处置等。实施行政处罚的11起案件,涉及我省11个设区市,违反危废管理规定的有4起,未执行“三同时”的有4起,此外,还有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无证排污、超标排污等情况。

  殷广平介绍,集中整治排污企业,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个别市县思想重视不够,属地管理责任不到位,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小型企业违法生产,环境污染严重;环境风险防范不到位;污染排查不到位,底数不清等问题。根据环保部要求,我省将组织开展渗坑排放工业废水企业集中整治行动,计划5月底前查清各设区市各类正在或曾经受纳工业废水的坑、池、塘、井的底数,妥善处置渗坑内污水,并完成渗坑周边环境的监测,制定渗坑修复计划;限期完成渗坑修复工作。同时,为推进环境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我省将强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属地环境监管责任,特别是明确乡()政府的监管责任,推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建立责任制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并加大科技、智能化监管力度,扩大在线监控企业的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