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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查组对我厅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发布日期:2011-09-13 08:44 信息来源:法规与标准处(内部审计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9月6日下午,由省教育厅巡视员葛素梅带队,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运输厅、省工商局、省综治办相关处长组成的省直成员单位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集中督查组对省环保厅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环保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殷广平副厅长及政法处、办公室、环监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石家庄市环保局张智华副局长及法规处长应邀列席会议,殷广平副厅长代表我厅对近期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环保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做了工作汇报。

督查组对我厅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项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承担处室精心组织,结合石家庄市的工作实际,全面、细致地找准了石家庄市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十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指导方案:(一)建立与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联动机制,破解环境行政执法难题。(二)完善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完善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作用,认真查处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三)建立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约谈和问责机制。为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对环境违法问题突出,屡查屡犯,对当地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指导石家庄市环保局实行对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通过建立约谈机制,真正起到对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触动作用,使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四)建立行政执法公开运行和监督反馈机制。指导石家庄市环保局积极探索规范环境行政执法的新途径,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自由裁量更加适当。同时推行建立优化发展环境行政许可提示和监测服务反馈制度。(五)建立完善考核机制。通过加强对石家庄市地表水环境、主要流域断面水质、市区扬尘的监测,创建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考核,推进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六)实行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通报曝光挂牌督办机制。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实行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通报曝光挂牌督办机制。(七)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指导石家庄市环保局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要按照石家庄市政府环境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环境应急队伍演练,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拉得出,顶得住,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同时做好应急装备备勤工作。(八)深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机制。为提高石家庄市污染处理设施的社会化运营管理水平,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秩序,促进运营工作持续良性发展,制定《石家庄市污染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加强年度考核,强化日常监管,逐步淘汰能力差、无实力的运营单位。(九)启动环境保护示范工程(技术)机制。随着环境治理,污染减排的逐步深入,污染治理任务繁重,为更好地引导污染治理,推进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发挥技术示范和典型带动作用,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开展环境保护示范工程(技术)活动。(十)积极开展环保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政策创新。出台新政策淘汰黄标车,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考核及经费拨付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等。

    环保厅的工作非常主动,非常扎实,做了大量深入、具体的调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省环保厅针对石家庄市近年来环境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如:拒绝现场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现场无法有效制止偷排偷放行为,致使排污者强行逃脱;典型违法案件移交过程错过最佳处置时机;执法人员经常遭到暴力抗法身心受到伤害等。具体指导成立了“石家庄环保治安办公室”,有效解决了石家庄市环境执法难的突出问题,在全国尚属首创,应该说在全省具有推广价值,标志着省环保厅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新突破,在省会环保和治安管理执法实践中走出一条新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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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6日下午,由省教育厅巡视员葛素梅带队,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运输厅、省工商局、省综治办相关处长组成的省直成员单位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集中督查组对省环保厅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环保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殷广平副厅长及政法处、办公室、环监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石家庄市环保局张智华副局长及法规处长应邀列席会议,殷广平副厅长代表我厅对近期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环保局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做了工作汇报。

督查组对我厅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项工作领导高度重视,承担处室精心组织,结合石家庄市的工作实际,全面、细致地找准了石家庄市环保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十个方面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指导方案:(一)建立与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通过加强与各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建立联动机制,破解环境行政执法难题。(二)完善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完善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参与监督作用,认真查处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投诉,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三)建立违法违规企业负责人约谈和问责机制。为有效控制环境污染,对环境违法问题突出,屡查屡犯,对当地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指导石家庄市环保局实行对企业负责人约谈制度。通过建立约谈机制,真正起到对环境违法企业负责人触动作用,使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及政策。(四)建立行政执法公开运行和监督反馈机制。指导石家庄市环保局积极探索规范环境行政执法的新途径,力争在9月底前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建设,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自由裁量更加适当。同时推行建立优化发展环境行政许可提示和监测服务反馈制度。(五)建立完善考核机制。通过加强对石家庄市地表水环境、主要流域断面水质、市区扬尘的监测,创建大气污染控制示范区考核,推进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六)实行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通报曝光挂牌督办机制。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实行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通报曝光挂牌督办机制。(七)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指导石家庄市环保局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制。要按照石家庄市政府环境应急预案要求定期组织环境应急队伍演练,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拉得出,顶得住,处置得当,最大限度减少环境风险,同时做好应急装备备勤工作。(八)深化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机制。为提高石家庄市污染处理设施的社会化运营管理水平,规范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秩序,促进运营工作持续良性发展,制定《石家庄市污染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加强年度考核,强化日常监管,逐步淘汰能力差、无实力的运营单位。(九)启动环境保护示范工程(技术)机制。随着环境治理,污染减排的逐步深入,污染治理任务繁重,为更好地引导污染治理,推进环境保护技术进步,发挥技术示范和典型带动作用,提高污染治理效率,开展环境保护示范工程(技术)活动。(十)积极开展环保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政策创新。出台新政策淘汰黄标车,完善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效率考核及经费拨付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责任等。

    环保厅的工作非常主动,非常扎实,做了大量深入、具体的调研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省环保厅针对石家庄市近年来环境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如:拒绝现场检查的情况时有发生;现场无法有效制止偷排偷放行为,致使排污者强行逃脱;典型违法案件移交过程错过最佳处置时机;执法人员经常遭到暴力抗法身心受到伤害等。具体指导成立了“石家庄环保治安办公室”,有效解决了石家庄市环境执法难的突出问题,在全国尚属首创,应该说在全省具有推广价值,标志着省环保厅对口指导石家庄市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取得新突破,在省会环保和治安管理执法实践中走出一条新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