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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以三项举措推动排污权交易改革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4-07-15 16:28 信息来源:张家口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进一步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落实厅党组“主动服务”部署要求,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精准确权、政策宣讲、改革创新三项举措,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新路径,以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以精准确权夯实工作基础。组织全市各县(区)分局开展排污权动态更新,明确范围、方法、时限、台账等要求。聘请高水平第三方技术团队,逐县区协助做好动态更新报告审核及相关技术服务,做到全面覆盖、精准更新、依规征收、企业认可。同时,积极与张家口市财政、税务部门对接,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共享机制、季度对账机制,熟悉排污权出让收入系统相关信息,为全面启动排污权使用费征收奠定基础。

以政策宣讲激活内生动力。逐县区开展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工作宣讲,就排污权交易的政策背景、权属定义、工作进展、交易因子、交易价格及范围、有偿使用、金融赋能、排污权交易平台操作流程、排污权“绿色信贷”等企业关心关注内容,结合实际操作和具体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生动详实的讲解,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同时,发放工作提示,公布咨询电话和邮箱,进一步扩展沟通途径。通过宣讲,有效提升相关企业对排污权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进一步激发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以改革创新助力绿色发展。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努力争取省级排污权交易工作试点。结合政府储备排污权保障重大项目和稳定市场的作用,开展政府储备排污权投放原则试点;结合区域标准变化和企业转型,开展可交易排污权认定精细化管理试点;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和区域有效调控,开展省内排污权跨区域交易和流转试点。同时,积极对接北京毗邻区市,在融合京冀排污权管理机制的前提下,探索京津冀区域排污权流转,突破协同发展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实现不同区域排污权有效调控和经济价值转换,以降污增益“撬动”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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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走深走实,全面贯彻落实厅党组“主动服务”部署要求,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精准确权、政策宣讲、改革创新三项举措,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新路径,以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创新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以精准确权夯实工作基础。组织全市各县(区)分局开展排污权动态更新,明确范围、方法、时限、台账等要求。聘请高水平第三方技术团队,逐县区协助做好动态更新报告审核及相关技术服务,做到全面覆盖、精准更新、依规征收、企业认可。同时,积极与张家口市财政、税务部门对接,建立非税收入征收情况共享机制、季度对账机制,熟悉排污权出让收入系统相关信息,为全面启动排污权使用费征收奠定基础。

以政策宣讲激活内生动力。逐县区开展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工作宣讲,就排污权交易的政策背景、权属定义、工作进展、交易因子、交易价格及范围、有偿使用、金融赋能、排污权交易平台操作流程、排污权“绿色信贷”等企业关心关注内容,结合实际操作和具体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生动详实的讲解,现场解答企业提出的问题。同时,发放工作提示,公布咨询电话和邮箱,进一步扩展沟通途径。通过宣讲,有效提升相关企业对排污权政策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进一步激发企业开展排污权交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以改革创新助力绿色发展。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努力争取省级排污权交易工作试点。结合政府储备排污权保障重大项目和稳定市场的作用,开展政府储备排污权投放原则试点;结合区域标准变化和企业转型,开展可交易排污权认定精细化管理试点;结合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和区域有效调控,开展省内排污权跨区域交易和流转试点。同时,积极对接北京毗邻区市,在融合京冀排污权管理机制的前提下,探索京津冀区域排污权流转,突破协同发展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实现不同区域排污权有效调控和经济价值转换,以降污增益“撬动”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