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定州市制定印发《定州市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市大气办根据气象污染条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后,定州行政区域内的移动源,将同步实施相应移动源应急管控,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程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方案》明确,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制定,突出分时段、分区域、分领域精准管控,严格落实绩效评级差别化管控要求,着力推进“阳光运输”“绿色运输”,积极引导企业优化用车结构,提升运输车辆新能源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运输比例。同时强化指导帮扶企业提前应对准备,做到“物料满仓、燃料加仓、废料清仓”,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柴油货运车辆运输,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期间车辆尾气排放总量,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为保障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定州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见效。督导重点用车单位制定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厂一策,做到可操作、可核实、可追溯,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油(气)车辆运输。统筹执法力量,利用移动执法APP、门禁系统,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用车单位等的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的车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交、及时处置到位。此外,强化宣传引导,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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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印发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 明确这些内容
来源:定州 时间:2023-08-23
日前,定州市制定印发《定州市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在市大气办根据气象污染条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后,定州行政区域内的移动源,将同步实施相应移动源应急管控,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程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
《方案》明确,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的制定,突出分时段、分区域、分领域精准管控,严格落实绩效评级差别化管控要求,着力推进“阳光运输”“绿色运输”,积极引导企业优化用车结构,提升运输车辆新能源化水平,不断提高清洁运输比例。同时强化指导帮扶企业提前应对准备,做到“物料满仓、燃料加仓、废料清仓”,最大限度减少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柴油货运车辆运输,有效降低重污染天气期间车辆尾气排放总量,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橙色和红色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旭阳焦化重型载货车辆沿107国道向北通行,禁止驶入主城区)。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禁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
为保障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定州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见效。督导重点用车单位制定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一厂一策,做到可操作、可核实、可追溯,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燃油(气)车辆运输。统筹执法力量,利用移动执法APP、门禁系统,强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路检路查、入户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重点用车单位等的执法检查,对未按要求使用的车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移交、及时处置到位。此外,强化宣传引导,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移动源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