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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净土保卫战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全面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

发布日期:2023-05-02 18:40 信息来源:唐山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净土保卫战部署的相关要求,近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督导唐山正丰钢铁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明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工作,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夯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第一时间对5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下达《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其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期保质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任务,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及拆除、搬迁及关闭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并要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重要内容,编制隐患排查台账,针对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每个隐患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最大限度消除土壤污染隐患。

强化指导,从严从紧有序推进。紧盯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两项重点任务,建立调度机制,细化工作措施,严把时间节点,加强对企业的沟通指导,帮助企业深入理解掌握法律法规要求,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中遇到困难的单位,“一对一”提供技术指导。目前,5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正在询价中,预计9月底前全部完成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加强监督,落实落细监管职责。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纳入日常执法监管重要内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采取资料核查、现场检查、报告抽查等方式,细查细纠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公示信息等,对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不积极落实土壤污染隐患问题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倒逼企业责任压实、管理升级。

下一步,该分局将切实做好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其他污染防治的督导工作,着力夯实源头预防、风险管控、高效实施、强力监管的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工作基础,重培训、常指导、早发现、严把关,全面压实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责任,推动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净地美、安全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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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省、市净土保卫战部署的相关要求,近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督导唐山正丰钢铁有限公司、唐山市丰润区明营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等工作,推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夯实责任,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第一时间对5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下达《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要求其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按期保质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任务,加强土壤污染风险防控及拆除、搬迁及关闭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并要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纳入企业日常管理重要内容,编制隐患排查台账,针对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每个隐患的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最大限度消除土壤污染隐患。

强化指导,从严从紧有序推进。紧盯年度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两项重点任务,建立调度机制,细化工作措施,严把时间节点,加强对企业的沟通指导,帮助企业深入理解掌握法律法规要求,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中遇到困难的单位,“一对一”提供技术指导。目前,5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正在询价中,预计9月底前全部完成2023年度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

加强监督,落实落细监管职责。将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纳入日常执法监管重要内容,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采取资料核查、现场检查、报告抽查等方式,细查细纠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公示信息等,对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不积极落实土壤污染隐患问题整治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倒逼企业责任压实、管理升级。

下一步,该分局将切实做好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其他污染防治的督导工作,着力夯实源头预防、风险管控、高效实施、强力监管的土壤环境质量管理工作基础,重培训、常指导、早发现、严把关,全面压实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责任,推动全区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净地美、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