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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积极推进京津廊移动源执法联合检查 促进空气质量同步提升

发布日期:2022-10-11 11:02 信息来源:廊坊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今年以来,廊坊市严格执行《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防治措施要求,与北京市、天津市联合开展移动源执法检查,进一步发挥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效能。

一是加强外埠重型货车管控。充分利用廊坊市现有卡口,对过境重型柴油货车进行检查,定期上传外埠车辆在廊坊市超标信息至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并下载本地车辆在京、津超标排放信息,处罚并监督维修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二是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集中为异地注册车辆开展排放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科学优化维护治理方式,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协同监管监控,基本实现了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护修理的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通过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对已登记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实时监管,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性大且分散的特点,持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于超标机械进行依法查处,保持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的高压态势。

随着区域联防联治范围的不断扩大,廊坊市在实现与京津两地排放监测与违法信息数据共享的基础上,逐步从监督管理、执法检查、重污染天气应对、科研合作等多方面加强合作,积极促进空气质量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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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廊坊市严格执行《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防治措施要求,与北京市、天津市联合开展移动源执法检查,进一步发挥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联合防治协调机制效能。

一是加强外埠重型货车管控。充分利用廊坊市现有卡口,对过境重型柴油货车进行检查,定期上传外埠车辆在廊坊市超标信息至机动车超标排放数据平台,并下载本地车辆在京、津超标排放信息,处罚并监督维修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二是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集中为异地注册车辆开展排放检验机构的日常监管,科学优化维护治理方式,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协同监管监控,基本实现了机动车排放检验和维护修理的闭环管理。

三是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通过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对已登记编码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实时监管,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流动性大且分散的特点,持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对于超标机械进行依法查处,保持打击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的高压态势。

随着区域联防联治范围的不断扩大,廊坊市在实现与京津两地排放监测与违法信息数据共享的基础上,逐步从监督管理、执法检查、重污染天气应对、科研合作等多方面加强合作,积极促进空气质量与北京市、天津市同步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