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紧紧围绕“首都两区”建设,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按照“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的原则,坚持依法索赔,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责任更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合力更强;坚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方式多元化,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成效更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一是完善案件办理机制,提升办案水平。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张家口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报告办法(试行)》《张家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张家口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构建了案件调查范围清晰、办理程序规范、磋商诉讼衔接有序、受损环境精准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办理程序,形成了可操作性强的办理指南。
二是强化线索排查,认真筛选损害赔偿线索。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市、县(区)纵向抓落实,市直成员单位横向协调配合的方式,对张家口市2017年以来的生态环境违法刑事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案件、环境应急案件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逐一核查筛选,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情形的案件线索及时启动索赔程序。
三是推进案件办理,促进改革取得实效。在应急处置、案件调查阶段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提高案件办理时效性。建立健全了生态损害赔偿指定办理部门与公检法联动、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积极参与的推进机制,确保了赔偿案件办理各环节顺畅有序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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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护航绿色发展
来源:张家口 时间:2022-10-18
张家口市紧紧围绕“首都两区”建设,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按照“环境有价,损害赔偿”的原则,坚持依法索赔,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责任更实;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合力更强;坚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方式多元化,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成效更佳,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一是完善案件办理机制,提升办案水平。制定出台了《张家口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张家口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报告办法(试行)》《张家口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办法(试行)》,建立了张家口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库。构建了案件调查范围清晰、办理程序规范、磋商诉讼衔接有序、受损环境精准修复的生态环境损害案件办理程序,形成了可操作性强的办理指南。
二是强化线索排查,认真筛选损害赔偿线索。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市、县(区)纵向抓落实,市直成员单位横向协调配合的方式,对张家口市2017年以来的生态环境违法刑事处罚案件、行政处罚案件、环境应急案件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逐一核查筛选,对符合生态环境损害索赔情形的案件线索及时启动索赔程序。
三是推进案件办理,促进改革取得实效。在应急处置、案件调查阶段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提高案件办理时效性。建立健全了生态损害赔偿指定办理部门与公检法联动、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积极参与的推进机制,确保了赔偿案件办理各环节顺畅有序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