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断新型冠状病毒通过污水传播扩散途径,阜城县生态环境分局持续强化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工作。
2月11日,阜城县分局组织水科、监控中心、执法大队业务骨干联合对阜城县人民医院(阜城县新冠肺炎定点机构)、阜城县污水处理厂、重点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置情况开展帮扶检查。检查组着重查看了污水收集、处理消毒、污泥处置等工艺环节,督促以上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进一步强化运行管理,完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消毒剂投放工作台账;要确保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严禁污水溢流及设施不正常运行情况出现;要强化自行监测工作,加大自检频次,确保出水稳定达标排放。
同时,检查组为县医院、乡镇卫生院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废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试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为医疗机构有效消毒灭菌提供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