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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 举办沧县生态环境系统环境执法业务培训班

发布日期:2019-11-26 09:0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19年11月24日上午,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组织举办“沧县生态环境系统环境执法业务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分局局长董秀立同志主持学习,分局业务骨干、环境执法大队全体队员和19个乡镇及沧东工业园区环保所执法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培训班特别邀请环境专业律师、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环境法律部律师刘晓霞女士及中工环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明辉先生为全体学员授课。

  首先,董秀立同志进行开班讲话。讲话表示,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学习,对执法人员日常环境执法、企业监管乃至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对等工作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提升有重要的意义。寄希望通过本次学习活动,达到三个目的,一是准确把握拿捏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提高环境执法针对性,三是弥补事务性工作繁忙导致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其次,刘晓霞女士讲授课程《环境行政执法风险及防范》。授课通过大量的案例详析了环境执法容易存在的六项法律风险及应对方式;同时重点讲解了如何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这主要从案件管辖权,被处罚主体,常见违法行为的证据固定,现场检查笔录及调查询问笔录存在的问题,书证、物证的固定方式,立案、调查、告知、听证、集体合议、法制审查、送达、执行等执法程序存在的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结合20个真实案例详细剖析环境执法工作可能存在的种种失误漏洞及弥补解决方法。通过本次授课,目的在于提升全体执法工作者的执法技能,同时帮助执法人员更好地避免渎职追责。

  再次,王明辉先生讲授课程《环保管家第三方综合服务》。课程通过政策讲解、痛点分析、模式介绍及案例展示等方式,阐述环保管家服务的优越性。同时表示,在沧县的环保管家服务试点工作,能够有效降低行政监管风险,帮助政府合法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同时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有效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授课结束后,分局副局长张红梅同志进行了总结性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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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1月24日上午,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沧县分局组织举办“沧县生态环境系统环境执法业务培训班”。本期培训班由分局局长董秀立同志主持学习,分局业务骨干、环境执法大队全体队员和19个乡镇及沧东工业园区环保所执法人员参加本次培训。培训班特别邀请环境专业律师、河北侯凤梅律师事务所环境法律部律师刘晓霞女士及中工环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明辉先生为全体学员授课。

  首先,董秀立同志进行开班讲话。讲话表示,定期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学习,对执法人员日常环境执法、企业监管乃至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对等工作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提升有重要的意义。寄希望通过本次学习活动,达到三个目的,一是准确把握拿捏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提高环境执法针对性,三是弥补事务性工作繁忙导致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

  其次,刘晓霞女士讲授课程《环境行政执法风险及防范》。授课通过大量的案例详析了环境执法容易存在的六项法律风险及应对方式;同时重点讲解了如何规范环境行政执法工作,这主要从案件管辖权,被处罚主体,常见违法行为的证据固定,现场检查笔录及调查询问笔录存在的问题,书证、物证的固定方式,立案、调查、告知、听证、集体合议、法制审查、送达、执行等执法程序存在的问题以及法律适用问题,结合20个真实案例详细剖析环境执法工作可能存在的种种失误漏洞及弥补解决方法。通过本次授课,目的在于提升全体执法工作者的执法技能,同时帮助执法人员更好地避免渎职追责。

  再次,王明辉先生讲授课程《环保管家第三方综合服务》。课程通过政策讲解、痛点分析、模式介绍及案例展示等方式,阐述环保管家服务的优越性。同时表示,在沧县的环保管家服务试点工作,能够有效降低行政监管风险,帮助政府合法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同时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有效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授课结束后,分局副局长张红梅同志进行了总结性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