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县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有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成立磁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监察委、宣传部、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分局等29个部门负责人和11个乡镇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运行及考核等工作。
二是结合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促进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县各乡镇、村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
四是按照划定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积极与省、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联网,建立县、乡、村级数据库,保存网格化监管企业信息表、县环境监察巡查记录表等初始资料,努力构建完备的环境监管信息系统。
五是各网格责任人员和监督员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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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有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来源: 时间:2019-09-06
磁县发挥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作用,有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一是成立磁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监察委、宣传部、检察院、法院,生态环境分局等29个部门负责人和11个乡镇的乡镇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运行及考核等工作。
二是结合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际,以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为切入点,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以解决大气、水、土壤、农村环境监管中存在的盲区死角为重点,促进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力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三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以乡镇、村为责任主体,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职能,完善县、乡、村三级网格的环境监管体系;在全县各乡镇、村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
四是按照划定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并进行公开公示;积极与省、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联网,建立县、乡、村级数据库,保存网格化监管企业信息表、县环境监察巡查记录表等初始资料,努力构建完备的环境监管信息系统。
五是各网格责任人员和监督员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