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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魏县政府县长樊中青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2019-09-03 08:2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9月2日下午,邯郸市魏县政府县长樊中青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政府各位副县长,政府办主任、公安局长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庆民、政协副主席赵洪顺及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贯彻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会议强调:一是务必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此次脱贫攻坚督查巡查作为对我县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一次检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二是突出重点任务。要始终坚持“四个不摘”原则,抓实医疗、住房安全、教育“三个保障”,抓好产业、就业“两大主业”,守住“任何时候不出问题”这个底线。三是精心做好准备。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作为此次督查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各自承担的任务,亲自安排部署,精心做好准备,确保督查巡查不出问题。四是积极搞好对接。要主动对接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经得起检验。

  会议研究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解决思想问题。要充分认识到水污染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和重要内容,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把水污染防治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围绕发现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抓实抓好整改。二要明确任务,解决责任问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保护水环境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做到标准细化、措施实化、效果量化。三要搞好结合,确保工作成效。要将水污染防治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以及河长制深化落实、地下水压采等工作统筹结合,同步推进,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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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日下午,邯郸市魏县政府县长樊中青主持召开县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政府各位副县长,政府办主任、公安局长参加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庆民、政协副主席赵洪顺及县直有关部门、乡镇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贯彻河北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2019年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会议强调:一是务必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把此次脱贫攻坚督查巡查作为对我县脱贫攻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一次检验,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二是突出重点任务。要始终坚持“四个不摘”原则,抓实医疗、住房安全、教育“三个保障”,抓好产业、就业“两大主业”,守住“任何时候不出问题”这个底线。三是精心做好准备。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作为此次督查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各自承担的任务,亲自安排部署,精心做好准备,确保督查巡查不出问题。四是积极搞好对接。要主动对接联系,加强信息沟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经得起检验。

  会议研究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会议强调:一要提高认识,解决思想问题。要充分认识到水污染防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和重要内容,是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把水污染防治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围绕发现问题,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全面抓实抓好整改。二要明确任务,解决责任问题。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保护水环境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做到标准细化、措施实化、效果量化。三要搞好结合,确保工作成效。要将水污染防治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以及河长制深化落实、地下水压采等工作统筹结合,同步推进,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