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劣质散煤管控,提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效,衡水市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利用5个月的时间,开展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行动。目前,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行动初见成效,到8月26日,已立案60起,没收劣质散煤635.41吨,罚款18万余元。
一是加大散煤源头治理,全面整治和清理现有煤炭经营单位,确保散煤销售网点数量只降不增,“禁煤区”和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区域,一律禁止散煤销售。
二是依法查处非法劣质散煤销售网点和型煤生产企业,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销售、生产、使用劣质散煤和型煤行为,实现劣质散煤管控质的提升。市生态环境局在今年秋冬季取暖期间,将采用无人机空中标注,全方位拍照设备空中固定证据,地面人员及时跟进等空地一体方式,实现科技手段与现场检查的有机结合。
三是结合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对于农村地区发现的烟囱冒黑烟行为,及时统计,并移交至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核实,对于查实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切实加强对农村散煤复燃的检查力度。
四是各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乡镇政府(办事处)等单位协调联动,组成联合执法队,重点打击不法散煤经营户、走村串户和赶集等游击兜售散煤行为,强化散煤夜间检查。
五是持续开展全域洁净煤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检查,提高洁净煤生产质量和产量。对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工程的区域,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对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网点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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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行动见实效
来源: 时间:2019-09-02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劣质散煤管控,提升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成效,衡水市从8月1日至12月31日,利用5个月的时间,开展秋冬季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行动。目前,劣质散煤管控和型煤质量监管“百日会战”行动初见成效,到8月26日,已立案60起,没收劣质散煤635.41吨,罚款18万余元。
一是加大散煤源头治理,全面整治和清理现有煤炭经营单位,确保散煤销售网点数量只降不增,“禁煤区”和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区域,一律禁止散煤销售。
二是依法查处非法劣质散煤销售网点和型煤生产企业,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销售、生产、使用劣质散煤和型煤行为,实现劣质散煤管控质的提升。市生态环境局在今年秋冬季取暖期间,将采用无人机空中标注,全方位拍照设备空中固定证据,地面人员及时跟进等空地一体方式,实现科技手段与现场检查的有机结合。
三是结合秸秆禁烧视频监控系统,对于农村地区发现的烟囱冒黑烟行为,及时统计,并移交至相关部门单位进行核实,对于查实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切实加强对农村散煤复燃的检查力度。
四是各级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乡镇政府(办事处)等单位协调联动,组成联合执法队,重点打击不法散煤经营户、走村串户和赶集等游击兜售散煤行为,强化散煤夜间检查。
五是持续开展全域洁净煤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检查,提高洁净煤生产质量和产量。对已完成“电代煤”“气代煤”工程的区域,进一步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对已取缔的散煤销售网点开展“回头看”,严防“死灰复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