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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9-06-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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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24日上午,沧州市政府市长梅世彤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传达了生态环境部2019年一季度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工作调度会和渤海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消除劣V类水质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沧州市消除劣V类河流攻坚行动方案》,就渤海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消除劣V类等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部要求到2020年渤海入海河流国考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目前我市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中,仍有南排河李家堡一、沧浪渠翟庄子、北排河齐家务、青静黄排水渠团瓢桥等4个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采取综合管控措施,持续攻坚克难,消除全市劣五类河流,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会议要求,要召开高规格的全市消除劣V类河流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推动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属地治污责任,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治理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入海河流巡查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各排水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章确保排水达标。要严格考核奖惩,建立沧州市水环境质量月考核排名制度,在沧州日报每月公布县(市、区)水环境质量考核排名,对水环境质量排名后三名和前三位分别实施经济处罚和奖励措施,对连续排名靠后的,约谈相关人员;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影响全市水质目标考核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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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水污染防治工作
来源: 时间:2019-06-25
2019年6月24日上午,沧州市政府市长梅世彤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传达了生态环境部2019年一季度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工作调度会和渤海入海河流国控断面消除劣V类水质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沧州市消除劣V类河流攻坚行动方案》,就渤海入海河流国考断面消除劣V类等水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部要求到2020年渤海入海河流国考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目前我市9个入海河流国考断面中,仍有南排河李家堡一、沧浪渠翟庄子、北排河齐家务、青静黄排水渠团瓢桥等4个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五类标准,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我市水污染防治形势严峻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采取综合管控措施,持续攻坚克难,消除全市劣五类河流,切实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 会议要求,要召开高规格的全市消除劣V类河流攻坚行动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推动攻坚行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属地治污责任,市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治理责任,市生态环境局要加强入海河流巡查监管、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各排水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政策规章确保排水达标。要严格考核奖惩,建立沧州市水环境质量月考核排名制度,在沧州日报每月公布县(市、区)水环境质量考核排名,对水环境质量排名后三名和前三位分别实施经济处罚和奖励措施,对连续排名靠后的,约谈相关人员;对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影响全市水质目标考核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