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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峰矿区生态环境分局推进夏季臭氧协同治理攻坚

发布日期:2019-05-21 00:0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夏季温度较高,太阳辐射极强,有利于空气中臭氧生成,降低臭氧污染需对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为切实减少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5月16日,峰峰生态分局组织召开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和2019年夏季实行重点VOCs企业错时生产工作部署会,副局长杨永兵主持会议。 会上,科长李书民传达了市局会议精神,下发了《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方案》、《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关于2019年夏季实行重点VOCs企业错时生产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峰峰矿区焦化企业2019年夏季 VOCs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工作任务目标、深度治理时间节点、如何验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根据会议安排部署,峰峰矿区三错并举推进夏季VOCs暨臭氧协同治理攻坚。 一是推进涉VOCs企业排放错时管理。在5月至9月底臭氧高发期,化工行业、花纸、印刷等重点行业实施错时生产管控,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18时禁止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生产工序作业。 二是推进涉VOCs企业深度治理。开展化工、橡胶塑料加工,钢铁冶炼及压延,印刷,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推进VOCs工程深度治理,削减VOCs的排放。工业企业含VOCs物料应密闭储存、输送,投料、卸料以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或设置集气系统。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应采用密闭生产工艺,或在有集气系统的密闭空间内进行。同时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实行在线监测,对排气筒VOCs排放速率大于2.5kg/h或排气量大于60000m3/h的固定排放源,安装VOCs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三是推进涉VOCs企业强化执法。各执法中队将此项VOCs错时管理和深度治理任务纳入日常执法内容,对未执行错时生产或执行错时生产时弄虚作假的依法严惩;对到12月底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治理;对已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弄虚作假、擅自停运VOCs治理设施、偷排偷放等问题,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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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温度较高,太阳辐射极强,有利于空气中臭氧生成,降低臭氧污染需对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为切实减少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5月16日,峰峰生态分局组织召开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工作和2019年夏季实行重点VOCs企业错时生产工作部署会,副局长杨永兵主持会议。 会上,科长李书民传达了市局会议精神,下发了《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2019年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实施方案》、《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峰峰矿区分局关于2019年夏季实行重点VOCs企业错时生产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峰峰矿区焦化企业2019年夏季 VOCs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对工作任务目标、深度治理时间节点、如何验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 根据会议安排部署,峰峰矿区三错并举推进夏季VOCs暨臭氧协同治理攻坚。 一是推进涉VOCs企业排放错时管理。在5月至9月底臭氧高发期,化工行业、花纸、印刷等重点行业实施错时生产管控,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18时禁止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生产工序作业。 二是推进涉VOCs企业深度治理。开展化工、橡胶塑料加工,钢铁冶炼及压延,印刷,木材加工等重点行业推进VOCs工程深度治理,削减VOCs的排放。工业企业含VOCs物料应密闭储存、输送,投料、卸料以及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或设置集气系统。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应采用密闭生产工艺,或在有集气系统的密闭空间内进行。同时对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实行在线监测,对排气筒VOCs排放速率大于2.5kg/h或排气量大于60000m3/h的固定排放源,安装VOCs超标报警传感装置。 三是推进涉VOCs企业强化执法。各执法中队将此项VOCs错时管理和深度治理任务纳入日常执法内容,对未执行错时生产或执行错时生产时弄虚作假的依法严惩;对到12月底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治理;对已完成深度治理的企业加强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弄虚作假、擅自停运VOCs治理设施、偷排偷放等问题,限期整改并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