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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生态环境分局努力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发布日期:2019-05-05 00:0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磁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环境容量,加强分区管理,努力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一是结合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邯郸市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和《磁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出台《磁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等规定。 二是对禁养区内的养殖企业全部进行关闭或搬迁,限期完成岳城水库、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养殖企业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三是对限养区内养殖企业养殖规模实行严格限制,不得新建和扩建,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关闭或搬迁。 四是对适养区内的养殖企业,根据环境承载力合理规划布局,养殖规模实行总量控制,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企业,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 五是定期召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会,总结交流工作验,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参观典型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水处理系统、全自动饲料输送系统、自动化机械刮板清粪系统、防渗沼液储存池和有机肥堆肥车间等,努力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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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和环境容量,加强分区管理,努力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 一是结合县发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邯郸市水污染防治实施细则》和《磁县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出台《磁县畜禽养殖禁限养区划定方案》等规定。 二是对禁养区内的养殖企业全部进行关闭或搬迁,限期完成岳城水库、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一级水源保护区内养殖企业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三是对限养区内养殖企业养殖规模实行严格限制,不得新建和扩建,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关闭或搬迁。 四是对适养区内的养殖企业,根据环境承载力合理规划布局,养殖规模实行总量控制,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企业,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 五是定期召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会,总结交流工作验,组织工作人员实地参观典型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水处理系统、全自动饲料输送系统、自动化机械刮板清粪系统、防渗沼液储存池和有机肥堆肥车间等,努力提高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