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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生态环境分局认真开展2019年环境执法稽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22 00:0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磁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19年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有效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明确执法对象。分局组织对督查中心和环境执法大队及9个中队、负有环境执法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开展稽查,同时要求这11个环境执法单位严格按照环境执法稽查内容全面做好自查工作。 二是明确稽查方式和内容。分局集中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工作,采取专项稽查、日常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稽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情况;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情况;生态环境执法情况;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查处理情况;年度环境执法计划执行情况;日常督查或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督办、有关部门移送以及反映环境执法机构或人员在规范行政和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环境监管网格内发生的重点案件等。 三是快速处理稽查发现的问题。对稽查中发现被稽查单位存在执法不规范行为的,督促被稽查单位及时纠正稽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纠正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或者接到举报后不及时报告或未及时查处的以及存在其他不作为行为的人员,按失职渎职严肃问责;对为被检查单位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案情导致错误定案等滥用职权的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惩重处。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环境执法大队队长、督查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其他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2019年磁县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境执法大队长兼任,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稽查,环境执法大队负责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后督查案件,生态环境执法、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督查中心负责日常督查或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督办、有关部门移送以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现场调查技术性工作的稽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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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县生态环境分局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2019年环境执法稽查工作,有效提升环境执法能力,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明确执法对象。分局组织对督查中心和环境执法大队及9个中队、负有环境执法职责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开展稽查,同时要求这11个环境执法单位严格按照环境执法稽查内容全面做好自查工作。 二是明确稽查方式和内容。分局集中组织开展环境执法稽查工作,采取专项稽查、日常稽查、专案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稽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情况;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情况;生态环境执法情况;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调查处理情况;年度环境执法计划执行情况;日常督查或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督办、有关部门移送以及反映环境执法机构或人员在规范行政和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各环境监管网格内发生的重点案件等。 三是快速处理稽查发现的问题。对稽查中发现被稽查单位存在执法不规范行为的,督促被稽查单位及时纠正稽查中发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由于客观原因无法纠正的,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已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问题或者接到举报后不及时报告或未及时查处的以及存在其他不作为行为的人员,按失职渎职严肃问责;对为被检查单位通风报信,包庇、纵容环境违法行为,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案情导致错误定案等滥用职权的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严惩重处。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环境执法大队队长、督查中心主任任副组长,其他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2019年磁县生态环境执法稽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境执法大队长兼任,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稽查,环境执法大队负责污染源现场监督检查,后督查案件,生态环境执法、建设项目现场监督检查;督查中心负责日常督查或检查发现、群众投诉举报、上级督办、有关部门移送以及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现场调查技术性工作的稽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