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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盐山县分局 召开乡镇环保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19-04-15 00:0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4月12日上午,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盐山县分局组织召开乡镇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副局长郝然主持会议,各乡镇、管委会分管副职、环保所所长及生态环境分局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各乡镇、管委会分管副职对近期环保工作进行了简要汇报,对工作中的经验、遇到的问题等进行了交流沟通。环保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对各自负责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耿洪亮局长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各乡镇、管委会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耿局长指出,生态环境分局和各乡镇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多沟通交流,互相学习,共同努力,争先创优,争取在2019年取得优异成绩。耿局长强调,做好环保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四点: 一是环保工作任务艰巨,要坚定不移的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三大战役之一,要打赢这场战役,务必要齐抓共管,下狠功夫。乡镇作为一级政府,要切实负起属地责任,以散乱污企业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秸秆禁烧治理、禁燃禁放问题、“双替代”工作、河流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等具体工作为抓手,治理好辖区内的环保问题; 二是环保工作要细、要实,不能走过场。各级环保督察已常态化,各乡镇要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特别是对铸造、化工、农药、建材等敏感行业及国省干道、工业集聚、监测点周边等敏感区域要高度重视,加强排查,及时消除污染隐患; 三是抓环保工作要做到尽职尽责。要把环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各分管负责同志要为各自党委、政府出谋划策,经常与党委书记、乡镇长沟通、汇报,得到一把手支持,要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一抓到底; 四是要上下联动,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各乡镇要与县生态环境分局保持协调联动,对安排的工作要按时间节点按时上报,有问题要及时反映,各股室要不推不拖,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依法依规处理,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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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上午,沧州市生态环境局盐山县分局组织召开乡镇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副局长郝然主持会议,各乡镇、管委会分管副职、环保所所长及生态环境分局各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各乡镇、管委会分管副职对近期环保工作进行了简要汇报,对工作中的经验、遇到的问题等进行了交流沟通。环保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分别对各自负责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耿洪亮局长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并对各乡镇、管委会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 耿局长指出,生态环境分局和各乡镇在以后的工作中,要多沟通交流,互相学习,共同努力,争先创优,争取在2019年取得优异成绩。耿局长强调,做好环保工作,要着重做好以下四点: 一是环保工作任务艰巨,要坚定不移的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三大战役之一,要打赢这场战役,务必要齐抓共管,下狠功夫。乡镇作为一级政府,要切实负起属地责任,以散乱污企业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秸秆禁烧治理、禁燃禁放问题、“双替代”工作、河流整治、建筑工地扬尘整治等具体工作为抓手,治理好辖区内的环保问题; 二是环保工作要细、要实,不能走过场。各级环保督察已常态化,各乡镇要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特别是对铸造、化工、农药、建材等敏感行业及国省干道、工业集聚、监测点周边等敏感区域要高度重视,加强排查,及时消除污染隐患; 三是抓环保工作要做到尽职尽责。要把环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各分管负责同志要为各自党委、政府出谋划策,经常与党委书记、乡镇长沟通、汇报,得到一把手支持,要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一抓到底; 四是要上下联动,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各乡镇要与县生态环境分局保持协调联动,对安排的工作要按时间节点按时上报,有问题要及时反映,各股室要不推不拖,及时帮助协调解决,依法依规处理,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