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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9-04-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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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违法项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重点对全市范围内的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等区域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和不留死角。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边批边建、顶风违纪、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和未执行“三同时”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坚持严惩重罚,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蔓延。 制定清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区分不同情形,分类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 依法处理并监督整改到位。对于国家禁止建设、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建设项目,要依据法律法规,责令停止建设、依法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报请有批准权的县区政府同意后, 吊销一切证照,依法责令关闭,限期恢复原状。 严格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责任。履行执法监管主体责任,对全市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严格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此外,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细化排查整改工作任务,对于拒不履行执法监管、排查走过场、工作敷衍、整改落实不力、发现已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未在清单内的,要对责任人、责任单位一查到底,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坚决追责问责,确保本次排查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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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来源: 时间:2019-04-01
日前,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违法项目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 确保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全面排查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重点对全市范围内的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环境脆弱区等区域内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和不留死角。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边批边建、顶风违纪、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和未执行“三同时”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坚持严惩重罚,坚决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蔓延。 制定清单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区分不同情形,分类登记造册,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 依法处理并监督整改到位。对于国家禁止建设、严重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建设项目,要依据法律法规,责令停止建设、依法处罚并责令恢复原状。对于情节严重、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报请有批准权的县区政府同意后, 吊销一切证照,依法责令关闭,限期恢复原状。 严格落实属地环境监管责任。履行执法监管主体责任,对全市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严格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此外,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细化排查整改工作任务,对于拒不履行执法监管、排查走过场、工作敷衍、整改落实不力、发现已建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未在清单内的,要对责任人、责任单位一查到底,及时启动问责机制,坚决追责问责,确保本次排查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