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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9-02-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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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秦皇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秦皇岛市废铅蓄电池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打击5类违法犯罪行为,以防治废铅蓄电池在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按照方案要求,生态环境、公安、商务、工信等部门要将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行业持续纳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今年4月底前多部门联动,集中开展打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违法犯罪行动,重点打击5类违法犯罪行为:蓄电池使用单位、废旧机动车拆解行业等产生废铅蓄电池的工业企业,将废铅蓄电池委托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有电池回收业务的蓄电池经销单位、汽配服务企业、维修站点等,将废铅蓄电池委托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单位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非法倾倒废铅蓄电池电解液;无经营处置资质的黑作坊、黑工厂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废铅蓄电池的运输单位未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利用普通货车开展危险废物运输业务,运输过程中非法倾倒废铅蓄电池电解液。 同时,我市将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移备案制度试点工作,全市布设2家收集试点单位,在各县区布设暂存点,建立试点单位收集站和暂存点两级收集贮存体系,全市废铅蓄电池总收集能力不低于产生量的1.5倍,原则上不允许跨市开展收集活动。参与试点的单位应当是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专业回收企业或具有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处置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有一定经济实力自愿参与的社会力量。鼓励试点单位依托有关行业协会、联盟等生产者责任组织联合开展试点工作。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市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各县(区)政府及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和外事局、工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全市废铅蓄电池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面工作。同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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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 时间:2019-02-26
近日,秦皇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秦皇岛市废铅蓄电池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废铅蓄电池污染专项整治,重点打击5类违法犯罪行为,以防治废铅蓄电池在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按照方案要求,生态环境、公安、商务、工信等部门要将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理行业持续纳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今年4月底前多部门联动,集中开展打击废铅蓄电池非法收集处置违法犯罪行动,重点打击5类违法犯罪行为:蓄电池使用单位、废旧机动车拆解行业等产生废铅蓄电池的工业企业,将废铅蓄电池委托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有电池回收业务的蓄电池经销单位、汽配服务企业、维修站点等,将废铅蓄电池委托无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铅蓄电池收集、处置单位不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非法倾倒废铅蓄电池电解液;无经营处置资质的黑作坊、黑工厂非法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铅蓄电池;废铅蓄电池的运输单位未持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或利用普通货车开展危险废物运输业务,运输过程中非法倾倒废铅蓄电池电解液。 同时,我市将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移备案制度试点工作,全市布设2家收集试点单位,在各县区布设暂存点,建立试点单位收集站和暂存点两级收集贮存体系,全市废铅蓄电池总收集能力不低于产生量的1.5倍,原则上不允许跨市开展收集活动。参与试点的单位应当是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专业回收企业或具有废铅蓄电池收集、利用、处置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或有一定经济实力自愿参与的社会力量。鼓励试点单位依托有关行业协会、联盟等生产者责任组织联合开展试点工作。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我市成立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各县(区)政府及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商务和外事局、工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全市废铅蓄电池污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面工作。同时,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