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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贷款类产品应明示年化综合息费成本

发布日期:2022-05-20 10:11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银保监会近日就《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保险机构不得违反监管规定针对普通消费者提供多层嵌套、结构复杂的产品,要对产品和服务信息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及时、真实、准确揭示风险,贷款类产品应明示年化综合息费成本,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管理办法》规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强制捆绑、搭售产品或服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单方为消费者开通收费服务,或是强制指定由消费者承担费用的第三方合作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同时规定银行不得从贷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在信贷业务中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比例不得高于同一产品或服务利率水平的100%,不得以向其他第三方支付咨询费、佣金等名义变相向消费者额外收费。

在保护消费者金融资产安全、规范保险公司核保和理赔活动等方面,《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消费者资产,不得挪用、占用消费者资金。《管理办法》还要求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建立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实施全流程分级分类管控。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银保监会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并重的监管体系,推动落实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保护主体责任,切实维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欧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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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近日就《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保险机构不得违反监管规定针对普通消费者提供多层嵌套、结构复杂的产品,要对产品和服务信息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及时、真实、准确揭示风险,贷款类产品应明示年化综合息费成本,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管理办法》规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强制捆绑、搭售产品或服务,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提供服务、收取费用。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得单方为消费者开通收费服务,或是强制指定由消费者承担费用的第三方合作机构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同时规定银行不得从贷款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在信贷业务中提供服务收取的费用比例不得高于同一产品或服务利率水平的100%,不得以向其他第三方支付咨询费、佣金等名义变相向消费者额外收费。

在保护消费者金融资产安全、规范保险公司核保和理赔活动等方面,《管理办法》规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消费者资产,不得挪用、占用消费者资金。《管理办法》还要求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建立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实施全流程分级分类管控。

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有利于进一步充实和完善银保监会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并重的监管体系,推动落实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保护主体责任,切实维护银行业保险业消费者合法权益。(记者 欧阳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