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要闻

河北经济日报讯(记者吴新光)近日,河北省发布2号省级总河湖长令,围绕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安排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河湖长制落地落实。
总河湖长令要求,全面提升防洪保安能力。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筑牢防汛减灾安全防线。总结2023年成功抵御流域性特大洪水经验,加快推进防洪工程体系建设,聚焦重要目标和重点部位,做好隐患排查、应急响应、雨洪调度、应急抢险等各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排查短板弱项,抓好防汛备汛工作,做足做实应急保障,以万全准备应对万一可能。
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落实国家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的要求,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建立完善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指标等体系,推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不低于0.6775,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8%。推进全省水网规划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开展全社会节水行动,提高用水效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同比下降2%。
严格河湖水域岸线管控。坚持从严管控、依法整治,维护干净畅通的河湖岸线空间。聚焦侵占水库库容、妨碍河道行洪等突出问题,从2024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聚焦河湖问题易发区,开展傍村河湖环境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河湖库管理范围划界成果,严格涉河建设项目监管,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维护良好河湖库管理秩序。开展行业监管能力提升培训,构建智能化立体监管体系,提升河湖监管能力水平。
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分区施策、分类指导,做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持续改善地表水质。完成排污口排查和重点河湖排污口整治。进一步完善污水处理设施,持续开展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强化汛期污染管控,提升城市雨洪调蓄、雨水径流净化等功能。推进白洋淀系统治理保护,持续实施生态补水,巩固淀区水质,改善淀区生态。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1%以上,白洋淀水质巩固保持Ⅲ类标准,入海河流国考入海口断面水质达标率100%。
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改善。大力推进永定河、潮白河、大清河等29条母亲河复苏行动,使河流恢复生命、流域再现生机。统筹引江水、引黄水、水库水等多水源,科学实施河湖生态补水。加强重点河湖生态水量监管,维持河湖基本生态水量。白洋淀保持水位6.5-7.0米。推进南大港、察汗淖尔等重要湿地保护修复。建设清洁小流域25条,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50平方公里。采取节水灌溉、水源置换等措施,压减地下水开采量1.8亿立方米。
强化京津冀河湖长制协作。深化京津冀河湖长制联防联控机制,促进跨界河流共防共管。加强省际联防联控,协同做好跨界河流日常管护。落实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协同做好京津水源上游水生态保护治理。联合开展跨界河流健康评价,推广联防联治试点经验,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持续开展河湖健康评价,为河湖“听诊把脉”,建立健康档案。完成160条(个)省级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在全省因地制宜开展“秀美河畔”“最美家乡河(湖)”等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亲水护水的浓厚氛围,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共享河湖保护成果,为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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