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要闻

河北省2024年第一号总河湖长令签发

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

近日从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获悉,省委书记、省级总河湖长倪岳峰,省长、省级总河湖长王正谱共同签发2024年第1号总河湖长令《关于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的令》,要求各地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化河湖长制决策部署,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清理整治,持续深化河道、湖泊、水库管理保护,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河湖库管理保护事关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2018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不断健全河湖长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河湖长作用,重拳整治河湖库“四乱”突出问题,河湖库面貌持续修复改善,但通过检视发现,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等问题仍未全面根除。第1号总河湖长令要求,各级总河(湖)长、河长湖长以及省有关部门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

以大中型水库、骨干行洪排沥河道、山区河道等为重点,紧盯水库内筑坝拦汊、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非法建(构)筑物、阻塞溢洪道以及河道内建设工业园区、开发房地产、设置妨碍行洪的养殖网箱、种植阻水片林和高秆作物等存量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同时,坚决遏制在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建设光伏电站、风力电场,坚决避免以生态治理、绿色廊道、湿地修复及各类公园名义违法侵占河湖等新情况新问题发生。

各地要实行台账管理,坚持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河湖库进行全面排查,逐河湖、逐水库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全国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四乱”问题台账,动态更新整改进展,严格限期整治到位,全面消除风险隐患。要强化日常监管,持续完善河湖和水库库区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确保河湖库管理范围衔接连贯。严格落实河湖库日常巡护责任,充分利用卫星遥感、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技术,及时发现并依法依规处置“四乱”苗头性问题,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

总河湖长令要求,坚持省负总责、市县落实、水利牵头、部门协同,全面落实属地责任。各级总河(湖)长对河湖库“四乱”清理整治工作作出部署,相关河湖长加强组织领导,解决难点问题,定期调度,推动清理整治任务落实落地。各级河湖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四乱”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省、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开展抽查复核,确保清理整治取得实效。

总河湖长令明确,按照《河北省落实河湖长制考核问责制度》,对工作进展滞后、问题处置不及时的,进行提醒;对经提醒仍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对经提醒、警示后仍未明显整改的,或造成明显反弹的,按程序报审后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出现严重反弹、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或虚假整改的,由河湖长制办公室提出问责建议,按程序移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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