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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第十三次协调员会议和国家履行汞公约工作协调组第四次协调员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国家履行汞公约工作协调组组长,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郭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国家履行汞公约工作协调组2023年履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履约重点工作计划》《〈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2023年增补版)》两个文件,听取了国家履行斯德哥尔摩公约工作协调组和国家履行汞公约工作协调组专家委员会工作汇报,肯定了两公约工作协调组各组成部门2023年履约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成效。

会议强调,履行国际公约,防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汞等有毒有害污染物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的不利影响,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要准确把握履约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加快推进履约重点工作取得标志性进展。两公约工作协调组各组成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推进履约工作取得新进展,彰显负责任大国的担当,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来自两公约工作协调组各组成部门的协调员,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和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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