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3月28日召开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3-03-17
(记者霍相博)3月1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5次主任会议,研究拟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题。会议决定,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3月28日上午在石家庄召开,会期一天半。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董仚生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
根据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将传达学习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查批准《石家庄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的决定》《廊坊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邢台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主任会议建议的议程还有:审议省政府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河北省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河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开展奥运场馆设施运营维护情况调研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安全生产“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落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人事任免事项等。
主任会议还研究了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省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代表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