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制定《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
来源: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时间:2023-03-04
省财政厅制定《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
十方面措施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记者贡宪云)近日,为全面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决策部署,省财政厅制定《财政支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措施》,提出重点实施十方面措施,支持能源结构、工业领域、交通体系、城乡建设等方面绿色低碳发展,推动河北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政策措施明确,按照“远近衔接、综合施策、激励约束、精准发力”的原则,综合运用财税政策保障、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支持碳达峰碳中和。
能源结构方面,对节能降碳、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等项目给予支持,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对节能削煤先进地区给予奖励。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群示范建设。积极谋划推进抽水蓄能等重大工程,加快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等规模化应用。
工业转型方面,推进节能低碳、工业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工艺技术装备应用,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高碳行业绿色低碳改造。促进信息智能、生物医药健康、新材料、新能源、绿色环保等重点行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发展。
交通运输方面,支持城市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运营,对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给予奖励。统筹交通运输等领域资金,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绿色出行创建城市给予补助,提升城乡交通运输服务均等化水平。
城乡建设方面,对符合条件的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等项目给予补助,提升建筑能效水平。鼓励市县统筹使用老旧小区改造相关资金,持续推动老旧小区建筑节能和供热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对“气代煤”“电代煤”、洁净煤取暖给予运行补助,持续推进农村用能低碳转型。
科技创新方面,发挥省级科技研发资金引导作用,扩大科研经费使用“包干制”试点范围,推动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基础研究,支持绿色低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典型场景应用示范。
减污降碳方面,对钢铁、水泥、焦化等重污染行业及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给予补助,促进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温室气体协同减排;支持碳排放统计核算和监管体系、碳排放监测和计量体系建设。循环经济方面,引导各地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质增效。碳汇能力方面,综合采取财政贴息、补助、奖励等方式,推动实施太行山—燕山绿化、张承坝上造林、白洋淀上游规模化林场建设,推进白洋淀、衡水湖、南大港、曹妃甸等湿地生态保护修复。
政策措施还提出,投入机制方面,要从用好政府债券资金、引导撬动社会资本投入、积极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推动市场化机制建设四方面入手,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政策保障方面,落实绿色税收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关键领域、关键行业支持力度,推动碳达峰碳中和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