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要闻

5月27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听取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大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推动“一证式”管理,完成改革阶段性目标,建立完善有力的制度体系,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2020年10月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以来,各成员单位接续扎实推进改革,强化制度建设,完善证后监管,提升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构建固定污染源核心管理制度、全面实行“一证式”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要求,“十四五”时期,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进入提质增效新阶段,必须准确把握排污许可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要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大盘的要求,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更加主动创新方式、手段和途径,简化工作程序、减轻企业负担,统筹推进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要针对制约工作开展的难点问题,科学谋划、积极作为,努力探索破解的方式方法,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更加完备稳定管用。要积极发挥排污许可制度的综合效能,以更完善的制度保障高水平管理,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强调,要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推动环评和排污许可两个管理名录协同,尽快实现将固体废物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要深入落实《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要求,将排污许可执法工作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要制定修订一批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可行技术等规范,进一步优化简化排污许可证内容,构建更加科学精准的规范体系。要建立畅通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强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数据运用。要加强指导帮扶,做好答疑解惑,帮助地方和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生态环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翟青、叶民出席会议。
生态环境部总工程师、核安全总工程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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