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要闻

(记者吴新光 通讯员王爽 宋晶晶)记者从河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从2022年开始,我省将实施地质灾害专项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用3年时间分类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整治,并以村庄、学校、乡村道路两侧等区域为重点,选择风险高、险情紧迫的崩塌、滑坡、泥石流隐患点开展专项治理。

6月1日,我省将全面进入汛期。全省各地要聚焦灾害易发区、人员聚集区及重点时段,重点做好城镇、乡村、医院、学校等区域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灾情。同时,要加强巡查排查、强化预警预报,按照“汛期不过、排查不止”要求,组织驻守专业技术人员和群测群防员,对辖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发现异常苗头,要协助当地政府部门及时、果断、有序组织受威胁群众安全转移。

全面排查隐患底数。各地要在5月底前完成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工作,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底数,实时动态更新各县(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台账和数据库,有效解决“隐患在哪里”的问题,为各地精准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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