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要闻

4月27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黄润秋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国务院安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听取生态环境部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生态环境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把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放在更突出的位置。3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31日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汇报,专题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3月31日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对压紧压实安全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生态环境部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守牢环境安全底线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责任感,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能力。
会议强调,成立领导小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行动,也是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部安全生产工作履职能力具有重要意义。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研究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具体措施。分管部领导要分兵把口,对重点任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措施,严格把关工作成效。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按照任务分工,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把总、统筹协调、推动落实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和资源统筹。
会议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把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要求,切实抓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将安全生产与污染防治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推动形成协同推进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工作格局。要做好部门协同,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继续“向前一步”,主动与应急管理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在污染防治法规标准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监管,生态环境执法等工作中,要强化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做好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充分衔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同时,要保障好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在工作现场的人身安全。
会议强调,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是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生态环境部系统要严格落实“信息灵、反应快、措施准、工作到位”的工作要求,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值守。要扎实推进重大生态环境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全国危险废物、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两个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等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生态环境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领导小组副组长翟青、叶民,总工程师张波出席会议。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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