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2022年10月27日冀时客户端链接:https://www.hebtv.com/19/19js/zx/tt/10947846.shtml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台 张安怡 罗晓鹏 )今天(10月27日)上午,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是“十四五”时期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吃的放心。住的安心和建设美丽乡村为出发点,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采取源头防控、风险管控、修复治理、试点示范、执法监管等手段,不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筑牢土壤安全防护墙,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情况

截至目前,我省在全国率先启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受污染耕地全部按农时落实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全省新增1366个关闭搬迁地块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提前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任务,全省具备条件的村庄实现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治理率达到 40.5%,白洋淀流域沿线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黑臭水体管控有力有效,保持了动态清零。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此对社会各界,特别是各位媒体记者朋友长期以来对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突出系统谋划,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强化组织推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等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并深入白洋淀、大运河等治理一线明察暗访,督导推进工作落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的作用,组织各地各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出台《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并配套印发贯彻落实意见,为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编制印发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文件,对“十四五”重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明确工作目标、方向和措施。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将土壤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修订《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细则》,着力构建符合河北实际的土壤污染防治指标体系,完善监管机制,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二)突出源头防控,土壤污染防治与风险管控成果不断深化。一是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在全国率先完成全省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建立分类管控清单,全省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比率均为100%。组织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排查整治,持续排查整治土壤污染源,切断重金属污染链条,降低农产品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在石家庄、唐山启动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全面掌握污染成因,严格管控污染风险。二是持续开展典型行业企业调查。按照生态环境部安排部署,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基础上,自 2021 年起,每年选取代表性行业,持续开展典型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对土壤生态环境的影响。三是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监管。研究制定相关技术指南和管理文件,督促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2022年全省共1303家企业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相比 2021 年增加 152家;同时,组织对2021年已完成隐患排查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回头看”试点,推动实施在产企业源头防控项目,提升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水平,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

(三)突出依法推进,污染地块环境监管力度不断强化。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强化部门分工负责、联动监管,依法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一是严密组织安全利用率核算。组织指导各市参照《“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指标核算方法》,对我省 2021 年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 261个重点建设用地地块开展安全利用率核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二是严格开展监督检查。牢牢把住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准入的第一道关口,自今年9月起,对各市通过专家评审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开展省级监督检查,指导各市做好调查过程质量控制,提高调查工作质量,保障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土壤环境安全。三是持续加强联动监管。完善全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程序,落实各环节监管责任,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确保关闭搬迁地块及时纳入监管,真正做到应录尽录、全覆盖、无遗漏。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累计将 3602个地块纳入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管理系统实施重点监管,相比 2021年底增加1366个,其中3073个地块完成调查评估或治理修复可以安全(开发)利用,38个污染地块纳入我省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491 个地块正积极开展调查评估。

(四)突出分区分类,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推进。一是强化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管控。加强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目标管理,逐月通报地下水监测结果,指导各地认真开展

考核点位的管控和维护,研判水质变化情况,加大污染源排查力度,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确保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二是持续开展“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和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相关污染源清单,研究制定水源地保护、化工园区分类管理措施。三是积极推进国家试点项目和试验区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帮扶督导,全力推动唐山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积极推进邯郸峰峰矿区地下水封井回填试点项目实施,探索创新地下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逐步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创新模式。

(五)突出因地制宜,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周密安排部署。省生态环境厅多次专题研究谋划,成立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专班,联合农业农村厅召开推进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制发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工作方案和评估验收工作方案,加强生活污水处理同农村厕所改造有效衔接。二是加强督导调度。对工程建设进度实行月通报,组织各地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回头看”,会同农业农村厅对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工程进度、质量。三是创新保障机制。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确保设施稳定运行。与省农发行联合印发《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积极拓宽融资渠道。今年截至目前,全省新增建设完成覆盖9491个村庄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工程;新增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 2492 个,累计完成治理村庄 19818个,治理率达到40.5%,特别是白洋淀流域累计完成1565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治理全覆盖。

(六)突出管理创新,农村黑臭水体管控机制不断健全。一是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印发《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控实施方案》,从“查、治、控、管”四方面建立常态化排查整治机制,加强巡查检查、日常监测和执法监管,努力实现全省农村黑臭水体存量清零。二是提升监管效能。利用卫星遥感影像技术识别农村疑似黑臭水体,探索建立系统解译、人工识别、信息推送、核查整改的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已完成所有地市疑似点位信息识别判定,现场核实1733个点位,向各市推送 449 个点位信息,移交各市进行核实,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三是全面深入排查。组织各地完善排查隐患清单,增加了农村低洼地带、农村涉水企业和涉水活动、农村畜禽养殖场等三个清单,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及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全省累计排查出农村低洼地带1.3万余处、农村涉水企业和涉水活动5千余个、农村畜禽养殖场(户)2.3万余家,以及有水坑塘沟渠、无水坑塘沟渠各2万余个,全部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四是强化清理整治。联合农业农村厅、水利厅、住建厅印发《河北省农村地区水体漂浮和岸边积存垃圾专项清理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着力清理污染隐患,防范水体返黑返臭。截至目前,共排查农村地区水体3万余个,发现并整治垃圾积存问题的水体6千余个,清理生活垃圾 6.7 万余方,清理畜禽粪污2千余方,正在积极推进整改。

(七)突出示范引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成效不断显现。一是强化责任分解落实。将全省年度农村环境整治目标逐一分解至市、县,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组织开展2021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抽查检查,对省级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督办函,督促问题整改。截至9月底,新增完成农村环境整治任务2059个。二是深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全省已连续六年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农膜回收率分别稳定在 97%、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100%79%。三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编制印发《河北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组织指导11个设区市和 36个养殖大县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截至9月底,全省 11个设区市和36个养殖大县均已完成规划初稿编制,11114 家在产规模养殖场全部完成资源化利用计划编制以及备案。生态环境厅会同农业农村厅持续推动唐县畜禽养殖业规范整治提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目前养殖异味明显降低。四是开展乡村生态振兴千村示范创建。印发创建方案和评估办法,统筹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农业面源污染、村容村貌、产业发展,选取 1000 个村庄,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基础,实施乡村生态振兴千村示范创建,推动解决污水、垃圾污染和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服务和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截至9月底,已有957个村庄达到示范村创建指标,64个村庄达到样板示范村指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省将深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统筹推进、源头防控、分类施策、示范先行的思路,继续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人居环境安全、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目标,持续推进土壤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一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持续对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成果进行“回头看”,有效防范新增土壤污染。严格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活动全过程监管,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常态化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监督检查。二是持续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持续推进化工园区及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加强“十四五”地下水国控点位风险管控,稳步推进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综合试验区和相关试点工作,确保地下水国控考核点位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三是持续推进农业农村污染治理。聚焦短板,以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黑臭水体整治、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利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领域,以白洋淀流域、京津水源上游和大运河沿线为重点区域,强化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减污降碳和生态修复,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实现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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