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8.24

河北法制报讯(吕田)8月18日上午,安新县人民检察院对四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集中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滕保安主持听证会,听证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乡镇政府代表受邀参加听证会。

检察官经过阅卷和调查发现,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虽然均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但是情节差异较大,董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捕获的渔获物较少,情节轻微,且自愿认罪认罚;而犯罪嫌疑人刘某捕获的渔获物达到100公斤,且已不是第一次以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检察官通过分析研判和个案比较,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董某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拟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刘某拟依法提起公诉。

听证会上,检察官向听证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法律规定以及拟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理由。听证员充分听取了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意见,围绕对白洋淀生态环境资源造成的危害情况、犯罪行为以及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等方面进行了评议,认为检察机关针对不同的犯罪情节区分对待,能够起到打击与预防并重的目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听证会上,检察机关针对电鱼对渔业资源造成的危害进行了说明,电鱼不仅仅导致捕捞的渔获物死亡,强大的电击还会使微生物和其他动物受到伤害,造成附近大片水域的“生态崩溃”。董某某等人了解到自己行为对白洋淀资源环境造成的危害,深感悔恨,均表示愿意出资购买鱼苗作为补偿,以实际行动挽回一些损失。听证员也一致同意犯罪嫌疑人采用增殖放流的方式弥补自己的违法行为,从“违法者”变成“修复者”,切实参与到白洋淀保护中。“接下来,在鱼苗生长期内,5名犯罪嫌疑人将投放665斤鱼苗入淀,我们检察机关也将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会商,对鱼苗放生的时间、地点、种类进行评估。”承办检察官介绍。

据介绍,白洋淀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室自成立以来,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扎实推进白洋淀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此次听证会将刑事惩治与公益修复相结合,在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做好生态保护的“后半篇文章”,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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