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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第2版头条

河北法制报5月19日讯 (记者 任俊颖)今天,记者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北省全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全省PM_2.5平均浓度38.8微克/立方米,创“十三五”以来最高改善幅度,优良天数269天,优良比率73.8%,重污染天数9天,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显著改善。

据悉,202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十条措施”,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实现显著改善。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43,较2020年(5.09)下降13.0%,11个设区城市全部达到5.0及以下。全省PM_2.5平均浓度38.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3%,创“十三五”以来最高改善幅度。全省优良天数269天,同比增加15天,优良比率73.8%,为有监测记录以来全省首次进入70%以上阶段。全省重污染天数9天,全省及各市重污染天气发生频率、峰值程度、持续时间、影响范围全部实现明显下降。石家庄、邯郸、邢台3个城市成功实现“退后十”目标,邢台退出后二十,唐山排倒数第8位,同比提升4个位次,均为历史最好成绩。

工作中,省生态环境厅突出控煤控车控面源,治臭治矿治企治道路,禁散禁烧公转铁多措并举,大力减少污染物排放。全省PM_10平均浓度70微克/立方米,连续6个月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同时,组织各市聚焦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形成了“四个坚持”“两个坚决”“五个精准”总体思路,明确了“降总量、管夜间、控扬尘、削高值”攻坚路径,精准科学指导重点城市强化PM_10、CO、NOx等污染因子综合施治,全力推动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此外,省大气办成立由14名厅级领导任组长的驻市督导帮扶组,“一市一策”常态化开展督导帮扶,抽调400名生态环境执法骨干,对重点市县开展精准帮扶和监督执法。同时,对执法监管方式进行优化,开展企业“升A晋B”行动,加快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推行非现场执法,扩大正面清单纳入范围和数量,积极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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