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强化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发布会。长城网记者 张嘉琪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张嘉琪 高航)记者从6月23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布通告,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河北省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重型燃气车实施国六排放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重型柴油车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标志着河北省注册登记的重型汽车进入国六排放时代。

发布会现场。长城网记者 张嘉琪 摄

自2020年11月1日起,在河北省登记注册的重型柴油车、重型燃气车应当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通过车辆生产企业与生态环境部建立的重型汽车远程排放服务和管理平台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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