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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河北工人报
    本报讯(记者张莉慧)省生态环境厅日前印发《2021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提出,今年我省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狠抓“十条措施”落地实施,打赢重点城市“退后十”攻坚战。

    2021年,我省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继续开展污染防治行动,在关键领域、关键指标上实现新突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深化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强化工业领域大气污染物治理,深化机动车污染综合治理,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整治,大力推进臭氧污染综合管控,科学应对重污染天气,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我省将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全面深化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重点水功能区管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建设,严厉打击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不断完善排污许可管理体系,加大建设项目环评执法监管力度,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强生态环境信用管理,推动完善环境信息强制性披露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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