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排名第一奖励300万元 倒排第一扣减300万元
 
    本报讯(记者张莉慧)5月7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公布了3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排名情况,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由高到低排列,分别为邢台市、邯郸市、张家口市、衡水市、沧州市、承德市、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保定市、廊坊市。
 
    根据《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对排名第1位的邢台市奖励300万元,第2位的邯郸市奖励200万元,第3位的张家口市奖励100万元;对倒排第1位的廊坊市扣减300万元,倒排第2位的保定市扣减200万元,倒排第3位的秦皇岛市扣减100万元。
 
    据了解,3月份,石家庄市河北海力香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灵寿县中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原灵寿县污水处理厂)等17家重点涉水企业排放不达标。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对于目前水环境质量状况明显变差和尚未达标的国省考和重点县(市、区)考核断面,有关市、县(市、区)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强化措施,尽快改善水质,确保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对于超标排放的重点涉水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严肃查处超标超总量排放、偷排渗排、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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