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2020-05-11 13:26:27973

冀时客户端报道(河北新闻广播记者 屈冠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监测数据显示,4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6.7%,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35微克/立方米),为2013年以来历史同期最低值,这也标志着河北省PM2.5月均浓度达标逐步由夏季向春季延伸,2019年我省PM2.5月均浓度达标月份为5至9月。

4月份全省优良天数增加,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监测数据显示,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26,同比下降15.5%;平均达标天数为24天,同比增加2天,优良天数占比80%。全省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月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

从各市情况看,全省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均同比下降,六个设区市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 改善幅度较大的城市为:邯郸、邢台同比下降37.7%,石家庄同比下降29.6%,保定、沧州同比下降28.9%。 各市PM2.5月均浓度由高到底依次为:唐山(40微克/立方米),石家庄、秦皇岛、邯郸和邢台(38微克/立方米),衡水(35微克/立方米),保定和沧州(32微克/立方米),廊坊(30微克/立方米),张家口(22微克/立方米),承德(21微克/立方米)。

从累计情况看,今年1-4月,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5.7%,全省平均达标天数为85天,同比增加9天。

下一步,针对臭氧污染不降反升态势,河北省将强化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5-9月,在全省组织开展臭氧污染治理夏季会战,对重点行业、移动源、生活源等实施综合整治,推进挥发性有机物与氮氧化物协同减排,降低臭氧污染,增加优良天数,改善空气质量。

 

责任编辑:郝蕴祺
电脑版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冀ICP备10208358号-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