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近日,河北省通报3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全省11个设区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指数由高到低排列,分别为邢台市、邯郸市、张家口市、衡水市、沧州市、承德市、石家庄市、唐山市、秦皇岛市、保定市、廊坊市。


根据《河北省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试行)》,对排名第1位的邢台市奖励300万元,第2位的邯郸市奖励200万元,第3位的张家口市奖励100万元;对倒排第1位的廊坊市扣减300万元,倒排第2位的保定市扣减200万元,倒排第3位的秦皇岛市扣减100万元。

对于目前水环境质量状况明显变差和尚未达标的国省考和重点县(市、区)考核断面,有关市、县(市、区)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落实水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尽快改善水质,确保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对于超标排放的重点涉水企业,要加大整治力度,严格污染源排放监管,规范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依法严肃查处超标总量排放、偷排慎排、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等行为。同时,要着力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做到水质、水量两手抓。

(燕都融媒体记者呼延世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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