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河北法制网讯(河北法制报记者 郑伟)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该厅出台了《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支持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全面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保障全省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
  《若干举措》共15条,分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生态环境政务服务能力、创新生态环境差异化监管措施、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四方面。
 
  在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将全力保障医疗废物废水全收集全处置;全力做好大气、地表水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重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严格落实内部疫情防控要求,加强一线执法、监测人员防护,严防疫情反复。
  在提升生态环境政务服务能力方面,建立环评审批正面清单制度,对民生类、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豁免环评登记手续办理。同时,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将工程建设等17大类44小类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对符合要求的项目,环评审批部门立即受理,可不开展评估、审查,依法公示后印发批复文件。
  在创新生态环境差异化监管措施方面,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改革,对纳入正面清单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企业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同时,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侵害群众健康、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手续不全、治理无望、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坚决依法关停取缔。
  在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方面,集中力量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和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全力以赴打好碧水保卫战,确保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2020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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