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本报讯(记者张莉慧)为服务保障全省取得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支持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提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服务能力,采取建立环评审批正面清单、优化项目审批服务内容等举措,全面支持项目开工建设,恢复正常经济秩序。
 
    豁免部分项目环评登记手续。对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民生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实施排污许可登记管理的相关行业、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以及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等10大类30小类行业的项目,不再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豁免清单实行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20年9月底。
 
    实施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将我省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范围,包括工程建设等17大类44小类行业。对告知承诺书、行政许可申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公众参与说明等要件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环评审批部门立即受理,可不开展评估、审查,依法公示后印发批复文件。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一律不作为环评审批前置条件,不设置污水排放口的项目不得要求取得总量指标。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实行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20年9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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