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近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调整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将751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确保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项目开足马力生产、建设。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积极对接工信、发改等相关部门,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开展摸底调查,第一时间将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项目100%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对有环保服务需求的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和项目,100%及时回应并服务到位,确保防控物资生产、运输顺畅。截至目前,河北省分两批将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医疗器械、关键原材料、医药等行业751家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有力保障了企业复工复产。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项目,河北省全力保障正常生产、建设,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限产、不停产、不检查、不打扰。对有环境保护技术服务帮扶需求的相关企业,特别是涉及废水、废气、固废、医疗垃圾处理处置的,及时作出回应,积极提供技术解决方案,必要时设驻厂员现场指导。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重点企业复工、扩产、转产、技改、新上项目主动对接,靠前帮扶指导,一方面做好复工指导,帮助企业全面排查各项生产环节和排污节点,避免设备启动造成突发性污染问题;另一方面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特事特办”原则,可先行开工建设、先投入运行,同步办理或限期补办相关手续。

 

电脑版回到顶部
版权所有: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冀ICP备10208358号-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