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渤海综合治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今年,河北将在全省沿海区域全面推行“湾长制”,构建陆海统筹、河海兼顾、上下联动、协同共治的治理模式,改善渤海生态环境质量。
 
记者从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河北将在全省设置省、市、县(市、区)、基层四级湾长。其中,省政府主管生态环境的副省长任省级湾长,沿海的秦皇岛、唐山、沧州三市市长担任市级总湾长,市级以下湾长依据实际情况设置。
 
河北提出,各市要以海岸线划定各级湾长管理范围及职责,县区级湾长划定责任区,基层湾长划定责任段。责任区、责任段之间无缝衔接,做到每一寸海湾、海滩都有人负责。
 
河北各级湾长是相应海湾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的直接责任人,采取基层湾长驻守、县域湾长巡视、市级湾长检查督导的工作机制。同时,将建立“湾长制”考核问责与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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